如果达弗林还在这里的话,他一眼就能看出,来的人,正是他以前碰到过的流浪汉,还能认出一个老勋爵。

        另外两个则是啃着鸡腿的胖子,拿着镜子的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怪物的走狗们,你们终于找来了!”枫树老头没有丝毫畏惧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怕死的话,他不会走上这条路,以他多年的积累,足以过上轻松的生活,就和其他麦肯人一样,每天在热闹和开心中生活,直到死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吧,有什么想说的,就现在说吧,用不了多久,你们就再没有说话的机会了。”老勋爵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,让你们逍遥的时间也太久了,从前也有人像你们一样做这种事,最后他们都死了,死得渣都不剩。”胖子将鸡腿骨头咬成渣子彻底吞下,然后笑眯眯地说道。x

        战斗来得快,结束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天命社的人,被全部抓住。

        正当胖子要将几人全部杀死时,流浪汉却制止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等等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不杀他们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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