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在大酒店里看肥皂剧的采薇,终于有了些厌烦,这肥皂剧看得越多也就越没意思,几乎都是一个套路。所以她就忍不住了,想要搞事情,第一步,召唤吴庸,奈何吴庸反召唤她。
两人约在距离大酒店不远处的酒吧里见面,采薇到来时,吴庸已经喝完了一瓶酒,他用运气卸其劲,去其两分留一分,所以此刻脑袋有点晕乎乎。
别提,这晕乎乎的感觉还挺不错,能够使灵台清明,能够更加清楚的感受体内之气。
穿着碎花裙的采薇背着双手一步一跳,欢欢乐乐的就来到了酒吧里。
她这副打扮于此地显得格格不入,不恰当的比喻就是老虎群欢的派对上,闯进了一只小羔羊。
采薇身形纤瘦,模样清秀,一头乌黑的长发宛如三千弱水自天际泻下,美艳不可方物。
从不化妆的她,可以说天生丽质,简直完败化妆的,此时在舞池里摇曳的姑娘们。
她款步姗姗,停步在门口,视线不避讳的扫视。
吴庸当然看见了她,只不过她的出现和周围女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简直就是一具完美的身体,所以头脑微晕的吴庸一时间有些怔神儿,他抬手示意也就晚了一点。
虽说晚了一点,采薇到底还是看见了,可她同样也看见了一个穿着十分讲究,长相颇为俊朗的男子向着她走来。
这男子,怎么说了,身上的衣服可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货。
曾为大姐头的采薇,这点辨识力还是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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