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需要那么多钱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需要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棠道:“对,假设——一户普通三口之家居住的屋子价值一千钱,庶民先付两百五十钱就可以住上新屋子。剩下七百五十钱分作几年、十几年还完,每个月挑选固定一日还钱。数额必须是他们努力工作就可以承担的,不影响温饱,这样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祈善顺着沈棠的提议往下想。

        并不乐观:“庶民已经得到新屋子,又怎么会主动偿还剩下的七百五十钱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种法子太容易出现坏账。

        庶民若想赖账,手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。最重要的是,坏账的不会是一家一户,而且每个月都要收账,事务繁琐,也意味着每个月都可能存在拖欠、赖账的风险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说其他地方,只说浮姑城这一块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月初催账到月末都能把人累死。

        更遑论说几年、十几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在庶民偿还所有欠款前,这屋子还不是完全属于他们的。倘若这么低还是无法偿还或者恶意拖欠,治所有权将屋子收回来重新卖出去,所得欠款扣除庶民还未偿还的部分,剩下的部分再还给庶民,这不就行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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